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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一中关于组织开展 “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

来源:闽委教宣〔2011〕6号文件作者:闽委教宣〔2011〕6号文件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3月是我省中小学校“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开展“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增强中小学生的法纪观念,提高他们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于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构建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闽委教宣〔201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关键,把遵纪守法教育全面落实到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全过程

1.要明确法纪教育的主要内容。各年段、各班级、团委要组织学生重点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广泛开展校园暴力案例教育,紧密联系近年来发生的中小学生违法违纪案例,教育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懂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是禁止的、是不可为的,并与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防范校园暴力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学生珍爱自己、关爱他人、乐观进取、健康成长,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掌握自我防范、自护自救知识,机智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和危险。

   2.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各年段、各班级、团委要把法纪专题教育内容融入每周的班团活动课,班主任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密切联系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任课教师要注意在政治(思想政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历史、综合教育等课堂教学中,科学合理地渗透法纪专题教育内容,教育学生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增强法纪教育的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3.要积极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团委要针对个别学生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实施“一对一”帮教转化计划,建立特殊学生转化工作台帐。班主任要加强对特殊学生的观察和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中发生暴力行为的诱因,积极化解同学间的矛盾,并努力创设活动环境,建立同学之间手拉手互助关系,安排特殊学生参加班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自觉地约束和改正不良行为;心理辅导教师要对特殊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建立专门的心理档案,积极疏导化解学生不良心理,防范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

4.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活动月期间,学校将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摸清不良行为学生的底数,登记造册,协助家长进行谈心感化,做好帮扶转化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摸排学校周边经常欺负在校学生的社会闲散人员、辍学青少年以及精神病人、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将其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切实落实涉校涉生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5.要充分发挥团委和学生会的作用。各年段、各班级要通过班、团会议,采用故事讲述、角色扮演、模拟场景等形式,进行行为规范养成训练;要组织法纪小品表演、课堂讨论或课堂辩论;要开展校园遵纪守法情况调查,撰写小调查报告,举办法纪宣传教育图片展览等;参加学校值日执纪活动,观察、分析违纪违法现象,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建议。

6.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法纪教育活动。各年段、各班级、团委要通过开展模拟法庭,举办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网络法纪博客等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积极引导学生学法、用法,围绕校园安全、校园暴力等事件、话题展开讨论,使同学们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正确理解和应对校园暴力案件。

7.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各年段、各班级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家访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学校教学计划及学生在校学习、表现等情况,与家长共同探讨解决子女的教育问题,提高家长的自我修养和教育素养。活动月期间,学校将邀请国家关工委邓老师给家长进行以法纪教育和激发孩子持久的学习动力为主要内容的授课活动,帮助家长提高法律素质。

二、加强领导,确保“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年段、各班级、团委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开展“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切实提高教育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和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校刊校报、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与法纪教育目的意义、内容措施和经验成效的宣传,在校内外营造浓厚氛围。要积极争取综治、文化、社区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及时总结,报送材料。各年段、各班级、团委在教育月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各种图片、文字、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留档工作,及时总结教育月所取得的成效、做法和经验。

各年段、各班级、团委要在45日前将三月份“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情况以及寒假前部署的“法制教育月”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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