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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业余党校2010期学员考核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tw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清节轻重扣5—30分,受到校以上表彰者,加2—10分。

       

二、学员必须勤奋学习,期末总成绩位于班级前五名者,依次加4—8分。位于班级倒数10名者,依次扣20—30分。

 

三、按时参加每次党()校学习。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按时完成作业,在党()校理论结业考试中,取得前5名者加4—8分,不及格者党()校不予结业。

 

四、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杜绝旷课现象发生,凡无特殊原因,迟到和早退者一次扣10分,旷课者每次扣20分,累计请假超过三次者扣15分。

 

五、爱护党()校一切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六、建立卫生包干制度。做到每次活动前有人布置,活动后有人打扫,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分。

 

七、学员应团结友爱。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同学,凡发现有不团结和小团体现象,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八、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积极参加校团委和本班团组织的活动,成绩突出者加5—10分。

 

九、在学校任何一科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不予结业。

 

十、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员,开除党()校学籍。

 

十一、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核细则,凡扣分累计超过30分者,一律不予结业。

 

中共古田一中学生业余党校

 

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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